汇集3: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08-06-30 08:13 |
|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 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 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6 月26 日(星期四)上午10 时在广州市工业大道南1351 号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波主持,与会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7,565,766 股,占总股份43.310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广大律师事务所朱玉明律师委托郑婷见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二OO 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7,565,76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0 股弃权,0 股反对; 二、审议通过《二OO 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7,565,76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0 股弃权,0 股反对; 三、审议通过《二OO 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7,565,766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0 股弃权,0 股反对;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57,565,766 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0 股弃权,0 股反对; 五、审议通过《二OO 七年年度报告》,57,565,766 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0 股弃权,0 股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羊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7,565,766 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0 股弃权,0 股反对;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大律师事务所朱玉明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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